VI二次招标公告
VI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二次)
1、招标条件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VI项目已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VI项目
2.2 招标范围:LED楼顶字、LED楼顶标识、LED营业厅牌匾、营业厅营业时间牌、分公司乡镇服务站牌匾、公司铭牌、科室牌、公共区域标牌、楼层牌、楼层索引、企业文化墙。(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3 交货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经招标方审核确定后20个日历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3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设有长驻机构并配备有较高技术维护能力的技术人员,应能提供及时、优秀的售后服务,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内同类业绩3个以上。
3.6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3-2015年)审计的财务报表。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中招吉林分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不含图纸),售出不退。招标文件款汇入下列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帐 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款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027-1号
邮编:130021
电话:****-********/****-********
联系人:李冠楠/孙浩泽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韩亚男、孙高超
电子邮件:ZZJL********@126.com
2016年8月17日
标签: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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