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SZS)******
2.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机房改造项目
3.项目编号:NXYSDZC-2024-036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00
6.最高限价(如有):******.00元
7.采购需求:
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对机房进行B类标准化改造,包含对机房内设备进行巡检、运营维护、故障排除等,运维服务1年。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落实以下政策:(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①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采)发〔2022〕275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②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报价给与扣除优惠。③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19〕9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按照财库〔2021〕22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5)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2〕35 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6)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按照宁财规发〔2021〕1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7)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应提供以下材料:
3.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网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 02 日至2024年08月 0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 23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须使用国泰新点二期CA锁上传文件,请及时咨询平台办理,以免影响投标。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30-6886(工作时间)。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3.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咨询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得帮助。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参照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中心-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拨打**********咨询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得帮助。
6.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宁安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
联系方式:180*****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益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许昕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联系方式:181*****236
代理机构:宁夏益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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