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破416号范绍明个人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2024粤03破416号范绍明个人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 03破 416号(个 101)

范绍明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 2024年 7 月 26 日裁

定受理,于 2024 年 8 月 1 日指定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

事务所担任范绍明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范绍明,男,33岁;

(二)管理人: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

人赖冠能,联系人邹坤珂、吴旺根,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北塔 61 层,联系电话

185*****016139*****325

(三)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 2024年 9 月 1日止,

债权人可以在“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深破茧”程序

或者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深破

通”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方式:1.电脑端搜

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在首页“网上服务”栏目

选择“申报债权”,按照提示登录“深破茧”平台,搜索债

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债权或者机构申报债权,填写债权

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2.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移动微

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

平台,选择“债权申报”,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

债权或者机构申报债权,填写债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3.

电脑端搜索“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

在首页“办事入口”栏目选择“债权人”身份登陆,点击“债

权申报”,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债权或者机构申

报债权,填写债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4.手机微信搜索小

程序“深破通”,选择“我是当事人”登陆平台,选择“债

权申报”,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债权或者机构申

报债权,填写债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

(四)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

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方式:1.电脑端搜索“深

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在首页“办

事入口”栏目选择“其他权利人”身份登陆,点击“权利申

请”,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提交申请书并作情况说明;

2.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破通”,选择“我是当事人”登

陆平台,选择“权利申请”,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提

交申请书并作情况说明;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9 月 5 日 11 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电子法庭

二,方式为现场召开,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以及其他有

关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线上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现场、

线上发表的意见均为有效意见,所作出的表决一并计入表决

额;

(六)查询破产重整案件信息方式:登录深圳个人破产

案件信息网或者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

中心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查阅债务人破产重整案件信

息。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1日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北京市,深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申报 破产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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