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破416号范绍明个人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2024粤03破416号范绍明个人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 03破 416号(个 101)
范绍明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 2024年 7 月 26 日裁
定受理,于 2024 年 8 月 1 日指定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
事务所担任范绍明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范绍明,男,33岁;
(二)管理人: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
人赖冠能,联系人邹坤珂、吴旺根,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北塔 61 层,联系电话
(三)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 2024年 9 月 1日止,
债权人可以在“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深破茧”程序
或者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深破
通”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方式:1.电脑端搜
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在首页“网上服务”栏目
选择“申报债权”,按照提示登录“深破茧”平台,搜索债
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债权或者机构申报债权,填写债权
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2.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移动微
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
平台,选择“债权申报”,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
债权或者机构申报债权,填写债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3.
电脑端搜索“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
在首页“办事入口”栏目选择“债权人”身份登陆,点击“债
权申报”,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债权或者机构申
报债权,填写债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4.手机微信搜索小
程序“深破通”,选择“我是当事人”登陆平台,选择“债
权申报”,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债权或者机构申
报债权,填写债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
(四)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
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方式:1.电脑端搜索“深
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在首页“办
事入口”栏目选择“其他权利人”身份登陆,点击“权利申
请”,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提交申请书并作情况说明;
2.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破通”,选择“我是当事人”登
陆平台,选择“权利申请”,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提
交申请书并作情况说明;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9 月 5 日 11 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电子法庭
二,方式为现场召开,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以及其他有
关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线上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现场、
线上发表的意见均为有效意见,所作出的表决一并计入表决
额;
(六)查询破产重整案件信息方式:登录深圳个人破产
案件信息网或者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
中心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查阅债务人破产重整案件信
息。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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