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建立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公告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建立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改进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本公司拟建立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
现发布公告,凡符合要求且有合作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可向本公司提出入库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律师服务内容
律师服务内容包括: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讨论、公司治理及合规管理服务、重大事项法律事务论证(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各类合同审查、规章制度制定、日常法律咨询、民商事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的代理、代表企业对外发布公告/函件或出具律师函以及普法和法律培训等。
服务的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股权收购与转让、政府产业基金投资、金融借款、国有产权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服务、资产租赁与转让、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人事、建设工程等。
二、入库条件
(一)入库律师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满五年,具有一定规模;
2.有服务市属国有企业的相关经验,在指定的专业领域拥有较强的律师团队;
3.已为本所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满足企业特定法律事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律师事务所指派执业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2.熟悉国有企业相关防范法律风险管理的监管规则、制度和流程;
3.严格遵纪守法,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满足企业特定法律事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一)《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函》(附件2)
(三)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为本所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五)能够体现律师事务所规模、荣誉、综合实力,体现指派执业律师团队专业能力、实践经验等的证明材料,如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裁判文书、荣誉证书等文件。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及电子扫描件)须于2024年8月12日9:00前送达本公司指定地址和电子邮箱。
指定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11楼1102室。
电子邮箱:wzsgyzbtzyyyxgs@163.com
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退出信息库。
(二)本公司对申请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
(三)本公司以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衡量申请方的规模、荣誉、综合实力及区域分布、指派执业律师的职称、专业能力、实践经验等情况,确定信息库成员名单,于本公司网站公布。信息库原则上三年集中更新一次。
(四)信息库为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的候选对象。公司不保证入库成员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纳入备选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
(五)本公告由公司负责解释。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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