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景区生态停车场照明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花果山景区生态停车场照明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连云港花果山景区生态停车场照明设施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招标人)建设项目连云港花果山景区生态停车场照明设施工程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花果山景区;
2、计划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以开工令为准);
3、招标范围:连云港花果山景区生态停车场照明设施工程施工;
4、资金情况:已落实
5、质量标准及等级:合格
6、招标工程规模:高杆灯4座、造型灯57盏
二、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施工招标工程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备:企业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三)、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五)、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必要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的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和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及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项目组人员配备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执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8)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详www.lygztb.com.cn/index.do。
(9)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报名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B类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 日至2016年8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费用:招标文件300元。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2号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F3三层
六、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新浦区海连东路42号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F3三层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联系人 :魏静
电 话: 电 话:****-********、159*****271
传 真: 传 真:****-********
招标
|
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