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验收德润春城花园建设招标公告
拟验收德润春城花园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 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 2013 〕 103 号)要求 ,对 德润春城花园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 进 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德润春城花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德润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浪口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云南科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 134635.28m 2 ,净用地面积 120931.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699004.01m 2 。建设内容为 12 栋 29-33 层的住宅楼(总住户 2540 户)、 3 栋 32 层商业办公楼、 1 所 24 班小学、 1 所 18 班幼儿园、 1 栋 2 层垃圾收集房,代征代建五华 201 、 202 规划路,并配建地下停车位、生鲜超市、社区用房、公厕等设施。
二、 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 、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46 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如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办餐饮业等。餐饮业项目配置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的油烟排气筒,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 1.5 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 10 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 1.5 米以上。厨房烟气排放应达 GB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
2 、小区燃料使用电、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
3 、住宅厨房设计统一的公共排烟道,所有厨房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与排烟道连通,厨房油烟经公共排烟道高空排放。
4 、垃圾分类收集桶中垃圾要及时清运,减少异味对环境的影响。公厕、小型垃圾转运站合理布局,与住宅保一定距离,中间有绿化带相隔,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及时清洗,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 、地下车库排气口距离住宅楼的跑离大于 10 m ,排气筒高度为 2.5m 。
6 、中水处理站设通风换气设施,排气口朝向盘江西路一侧绿化带,换气口周围设绿化带进行隔离,加强管理,及时清运产生的污泥。
7 、 绿化带选择种植 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这对废气也将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加强项目区绿化管理及维护,保证绿化植物成活生长,发挥绿体系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及生态环境的调节功能。
8 、备用发电机采用 0 #轻柴油(含硫率 0.2% 以下)为燃料,发电机尾气通过设置于绿化带中的排放口排放。
(二)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1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排水。餐饮及幼儿园食堂含油废水预先经隔油处理后与住户及物管排放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表 4) 三级标准及 CJ343-20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 A 等级标准后经城市截污管网进入昆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设置雨水收集渗排一体化系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城市雨水管道。
2 、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主体住宅区同时建成,同时投入运行。
3 、化粪池定期清掏,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与及时清运。
4 、建设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定时检查排污口,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排污口应设明显标志。
5 、餐饮废水需先经隔油池处理,废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须经隔油处理。餐饮及幼儿园食堂泔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 、定期维修和清理隔油池、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以保证处理效率,杜绝污水事故排放。
7 、项目在小康大道、五华 201 规划路上各设置 1 个雨水排放口,五华 202 规划路设置 2 个雨水排放口,项目共设置 4 个雨水排放口。
8 、项目在小康大道、五五华 202 规划路、五华 201 规划路上各设置 1 排污口,项目共设置 3 个排污口。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8 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 、邻市政道路一侧道路采取乔、灌、花、草相间的混合密植法进行绿化,利用植物屏蔽交通噪声。
3 、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规划设计时已充分考虑交通噪声因素进行了退让。其他措施:至少保持有一间卧室不临路。
4 、居民住宅楼禁止在 12 时至 14 时、 18 时至次日 8 时使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室内装修等作业。
5 、车库通风设施、商场空调及通风换气设备设置在非住宅楼下地下室专用机房内,水泵设置在地下室专用机房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上设置减震器,风机安装消声器,经过机房和地下室双重隔声。
6 、开闭所或变配电室设备设置在非住宅楼下面地下室专用机房内,与住宅楼保持一定距离,其治理措施如下:设置隔振基础及相应的隔振沟、设置优质减振器减振、采取软连接和弹性吊钩。
7 、设置汽车减速缓冲带,禁鸣喇叭,车道周围设置绿化带。
8 、发电机房设置在非住宅楼下下面地下室专用机房内。采取如下治理措施:全吸声材料,发电机尾气管安装二级消声器,进、排风机进行减振处理,混凝土减振基础,安装高效减振器。
(四)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 、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内,运至垃圾收集房内暂存。
2 、本项目生活垃圾的管理应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
3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4 、化粪池浮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其他对策措施
1 、项目建成后进驻的商业应满足国务院令第 458 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46 号《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第 72 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因此建设单位在销售商铺时,需要在购房合同或补充合同中,注明商铺需另行申报有关环境保护手续。
2 、本项目属于居民生活区,因此本次环评提出,本项目内的商业禁止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租售商用房时也应将需明确宣告,禁止商场使用户外高音喇叭做商业广告,此外,项目还应对商铺经营项目进一步提出要求,项目内商铺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3 、规划道路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应考虑对项目的影响情况,主动采取环保控制措施,减缓对项目的影响。此外,项目在售房或租房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可能产生的影响,避免产生纠纷。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6 年 8 月 1 日 在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 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德润春城花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 : hpgsfk @aliyun.com
电话 / 传真: ****-******** ****-********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 1 号 4 号楼
邮编: 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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