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 工程概况: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主要包含渠道生态功能恢复及湿地生态功能恢复两部分。渠道生态功能恢复9.1km,主要包括渠道内建设生态驳岸、构建水生植物、水循环系统等。湿地生态功能恢复建设总面积13.59ha,其中人工湿地建设面积 3.86ha,主要包括缓冲区、生态塘、潜流湿地、湿地复氧系统、应急措施及辅助设施建设等;现状湿地生态功能恢复9.73ha,主要包括湿地范围表层清理、植物修复及水域曝气复氧治理、水质药剂改善等。第一期建设期限为2024年1月-2025年10月,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庞口排渠、北坎苇排渠、北庞口排渠、湿地连通渠生态治理及1#2#人工湿地建设;第二期建设期限为2024年10月-2025年10月,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庞口支渠、北坎苇排渠延伸段排渠的生态治理,以及3#~7#生态湿地修复建设。 工程建设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小白河流域庞口镇段 项目总投资:6107.54万元,其中一期建设工程费为4236.65万元,二期建设工程费为1193.19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5 09:00至2024-08-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异议渠道):河北光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818号 联 系 人:袁志强 电 话:0312-*******、173*****9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电话:0312-******* 电子邮箱:pkzf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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