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甘0102强清1号甘肃工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4甘0102强清1号甘肃工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甘肃工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甘肃工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作出(2023)甘01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甘肃工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2024)甘010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甘肃纾困破产清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甘肃工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为了保障各债权人合法权益,现清算组就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
甘肃工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2幢6层602室甘肃纾困破产清算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刘莉177*****461)。
二、债权申报须知及申报文件模板
为使债权人充分了解债权申报程序,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清算组特制作债权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文件模板,请各位债权人扫描二维码自行下载。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等的,暂计至强制清算受理日(不含当日)止,即2023年12月18日。
(二)如未能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企业清算程序终结前,即清算报告经人民法院确认完毕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须自行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债权申报过程中,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甘肃工大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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