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982破1号专项资产评估招标书
2024鲁0982破1号专项资产评估招标书
2024年5月18日,新泰市人民法院以(2024)鲁098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泰市祥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4年6月24日以(2024)鲁0982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担任新泰市祥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因新泰市祥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需要,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对新泰市祥源置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价值进行专项评估。
如贵单位有意投标,请将报价单等投标文件签字并盖章后密封并于2024年8月7日下午4:00前寄送至新泰市祥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处(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玉都国际大厦8楼公允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36*****507),逾期不再收取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资产评估对象
新泰市祥源置业有限公司
二、资产评估范围
新泰市祥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
三、投标响应单位的资质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1)列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新泰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资产评估类机构名录内(评估机构住所地为泰安市)。
(2)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评估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招标响应的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所有文件资料均需壹份):投标响应声明书、报价单、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各投标响应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文件格式详见附件,附件中未提供的参考格式,投标人可自拟)。
五、评审、定标原则
本次招标的资产评估费用采用后付费模式,无预付费用,资产评估费用待资产评估报告出具且所评估的资产变现后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在所有的投标文件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管理人将按照最低报价定标。未中标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未中标情况,亦不再将未中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退回。选定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期间产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应包含在服务报价中,管理人不再另行支付。
招标人: 新泰市祥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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