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五湖公园全域管理服务一期招标公告

晋安五湖公园全域管理服务一期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晋安五湖公园全域管理服务(一期)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服务/商务服务/行业管理服务/其他行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7: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9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9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梁森/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莹莹/0591-****************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晋安五湖公园全域管理服务(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G-2024-220

项目名称:晋安五湖公园全域管理服务(一期)

预算金额:9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性质

1

1

晋安五湖公园全域管理服务(一期)

包括对晋安五湖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洋下海绵公园、赤桥公园、斗顶公园)的现场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摆花服务、智能化系统设备及维护服务、维护工及水电工的维保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现场管理服务、摆花服务、智能化系统设备及维护服务、维护工及水电工的维保维修服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绿化养护服务期限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9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3.11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5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是指: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为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获取招标文件者,可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雷霖/0591-********)、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黄丽婷、游莲钦/0591-********)。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7、本公告的采购人名称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9层        

联系方式:梁森/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全域 公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