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选取“省级应急广播维护维修补助项目等4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选取“省级应急广播维护维修补助项目等4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工作安排,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拟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对省级应急广播维护维修补助项目等4个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⑴省级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维护维修补助项目(预算资金35万);⑵省级应急广播维护维修补助项目(预算资金35万);⑶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效果测量项目(预算资金30万);⑷省级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省级节目平台传输维护项目(预算资金60万)。

2.服务范围及内容:承担以上4个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结合项目的特点,协助我局完善并审核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等、组织项目论证、编制采购文件、发布公告、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质疑投诉解决、档案保存管理、协助合同签订、公示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招标工作。

二、选取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的响应情况、公司实力及服务能力、人员配备、业绩、报价优惠系数等进行综合评审。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政府采购从业经验且在申请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具有陕西省财政厅颁发的政府采购培训证书;

8.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成功登记、在陕从事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文件递交

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同资格证明资料、服务能力和业绩材料等复印件纸质文件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7:00前。文件送达地址:陕西省广播电视局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2203室。

五、磋商有关事宜

时间:2024年8月16日09:00。

地点:陕西省广播电视局21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查看响应文件和磋商。评分项目及权重:价格(30%)、企业实力和业绩(30%)、服务承诺(40%)。

联系人:闫彩晖 孙震

联系电话:138*****996 152*****218

附件:报价单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8月2日

标签: 应急广播 维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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