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湘01破4号长沙盛地金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湘01破4号长沙盛地金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长沙盛地金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6日作出(2024)湘01破申113-1号通知书,决定对长沙盛地金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盛地金云公司”)进行预重整,2024年8月1日指定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盛地金云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预重整工作,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盛地金云公司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2月20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长沙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控股公司”)建设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自贸中心项目”)。2021年8月17日,经开控股公司在长沙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登记成立盛地金云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东六路南段77号东方智造港C6栋609房。
2022年1月24日,经开控股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程序将持有盛地金云公司60%股权转让给长沙金科景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景朝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为金科景朝公司持股60%、经开控股公司持股40%。
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工程咨询;工业地产、信息科技技术、软件的开发;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商业管理;资本管理;资产评估专业服务;室内维修;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绿化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百货零售;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资产基本情况
盛地金云公司主要资产为“自贸中心项目”,项目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盛地金云公司名下湘(2021)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长沙经开区映霞路以南、人民东路以北,土地面积98,006.99平方米,为出让类工业用地(土地用途已由非工业地产调整为工业地产项目,已缴纳土地补缴款),使用期限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71年10月11日。
2、 项目工程规划
自贸中心项目工程整体规划建设面积250,017.8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7,737.96㎡、地下建筑面积52,279.9㎡,分为可售、自持物业两部分,其中可售部分拟分3期开发建设。
3、项目建设
目前项目取得整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可售一期包含两栋7层厂房、两栋3层独栋厂房、动力站及垃圾站,其主体结构、外立面抹灰、防水等工程均已完工,已完工建筑面积合计约4.8万㎡;1#高层厂房、2#综合配套楼区域完成基坑土方外运约4万m3,其余部分均未开工。
三、资产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区域优势明显
盛地金云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自贸中心项目位于长沙经开区核心位置,紧邻人民东路与长桥路,与机场、高铁连接快捷,周围有4条高速道路,靠地铁6号线龙华站,交通便利,具备地理位置优势;项目周边主要为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产业集群,具备产业优势;项目地处“国家级自贸试验区”、“经济开发区”,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对象为自贸区企业及外国驻湘机构,区位优势明显。
2、集成创新中心,平台功能强,具备综合社会作用
盛地金云公司设立初衷为开发建设自贸区创新中心项目,加快推进长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发挥项目作为国际人才港、国际金融港、科技孵化平台、智能制造总部的作用,集自贸区经济中心、贸易中心、展示中心、交流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于一体。自贸中心项目承载着推动自贸区建设的功能性,利于推动区域经济集成化发展,项目成功建设并投入使用,对长沙经开区、自贸区的良性循环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招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财产价值化、兼顾效率。
五、投资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案相结合的方式参与重整,包括但不限于:
1、股权让渡;
2、承债式收购;
3、整体出售;
4、其他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投资方式。
六、投资人基本要求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能提供与项目运营相适应的流动资金,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
3、允许联合投资,两名及两名以上意向投资人联合投资的,至少一名意向投资人须符合条件。
七、具体招募流程
(一)报名
意向投资人需提供如下报名材料:
1、参与投资意向书(附件1);
2、主体资格及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意向投资的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意向投资的决议;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财务状况、行业能力情况、涉诉情况及履约能力等证明和说明;
4、与同行业相关的投资、经营管理经验,优势及证明材料;
5、保密承诺函(附件2)。
(二)资格审查
临时管理人在人民法院、主要债权人、债务人的监督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后,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安排入场进行尽职调查。
(三)尽职调查及投资方案提交
1、诚意金: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函》或《保密协议》并支付200万元诚意金,临时管理人配合意向投资人现场勘察、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意向投资人及其聘请的专业服务机构对尽职调查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应予严格保密,并自行承担开展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
2、投资方案内容:投资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支付对价、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资金保障以及经营方案等。
3、尽职调查及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尽职调查期限及投资方案提交均截止2024年9月6日(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决定是否延长提交投资方案期限)。
(四)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临时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监督与指导下,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报价情况组建由主要债权人、债务人、临时管理人组成评选委员会或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竞争性遴选或通过公开拍卖竞价方式,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特别说明: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视为已完成尽职调查,接受资产现状,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根据选定的投资方案,制作预重整方案;在盛地金云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根据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盛地金云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公告内容和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盛地金云公司和临时管理人的任何承诺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或投资依据,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3、本招募公告所披露内容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服务团队进行尽职调查。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九、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律师 联系电话:186*****139 / 193*****473
邮箱: sdjyglr@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漓湘东路239号.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招募,特此公告!
长沙盛地金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注:项目相关图片等介绍详情可下载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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