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基座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基座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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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基座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基座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
[2024]3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以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在“一张图”基础上,融合有关资源、整合相关数据和服务;
(2)建设容器化环境,租用操作系统等基础支撑软件,购置智慧运维软件等通用支撑
软件;
(3)租用符合政务信息化建设要求的云平台计算等资源及有关网络,改造部虚拟化资
源池有关内容,购置数据安全有关组件。
2.2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
2.3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费用总投资概算约为 1761 万元(含软件开发、数据
工程、软硬件购置、系统集成、云资源租用、网络链路租用等)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周期为自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综合交通运输
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基座工程质量保证期满为止。其中施工阶段(项目开工至竣工验
收,含 3 个月的试运行期)预计 14 个月,质量保证期阶段 60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 年至 2023 年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 2022 年 1 月之后成立的单位,则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②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
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担过信息
化工程监理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交竣工证书复印件作为业绩的证
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则该业
绩将不被确认。)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
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至截止时间后两小时);②未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至截止时间后两小时);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
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④凡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
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盖章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拟派监理机构不得与同期进行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
台其他工程监理项目的人员重复(提供盖章承诺函);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本企
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且中标后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盖章承诺函);③不
允许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提供盖章承诺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17:00 至 2024 年 8 月 7 日 17:00 登
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下载服务费 200 元,售后不退。具体操作详见本
章“特别告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北京市
政务服务中心 5 层)(具体会议室详见开标当天五层开评标区电子大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定标原则:
本次同期招标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数据资源体系整合(一期)工程、政务服
务系统工程、技术支撑基座工程和运行监测系统工程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同步实施,是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整体架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同期招标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相关工程监理项目(包括:
数据资源体系整合(一期)工程监理、政务服务系统工程监理、技术支撑基座工程监理和
运行监测系统工程监理)的投标,只能中标一个监理项目。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监理项目
中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按照以下原则确认中标人:
(1)按照监理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每个监理项目的中标人,顺序
如下:
①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基座工程监理
②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数据资源体系整合(一期)工程监理
③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工程监理
④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运行监测系统工程监理
(2)如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某个工程监理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上述其
他监理项目中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此条款及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放弃声明,
确定该监理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已在其他监理项目被
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此条款及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放弃声明,确定该监理项目
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联 系 人:杨女士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后身 1 号
电  话:010-65293350
传  真:010-6529331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2108205、62108125、62108119
传  真:010-62108124
联 系 人:郭晨钟、宗镇、马兆晖
电子信箱:mazhaohui@cntcitc.com.cn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2024 年 8 月 2 日
特别告知
本项目由潜在供应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流程
1.1 凡有意购买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1.2 已注册过的单位,登录后点击“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
点击“我要参与”,选中拟参与的标段“加入购物车”。
1.3 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分包
“去结算”并下单支付(目前只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除招标文件费用外,还须支付
平台交易服务费 200 元/标段。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由供应商在平台中自行下载,也可以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领取。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
还。
供应商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010-86397110,62108037
进行咨询。

标签: 交通运输 工程监理 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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