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乡村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新能源货车情况摸底的紧急通知
樊城区乡村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新能源货车情况摸底的紧急通知
樊城区道路货运经营者: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分档予以补贴,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为引导货运经营者抢抓政策机遇提前淘汰更新老旧货车,现就做好有关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请樊城辖区内,在2024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拟淘汰或淘汰拟更新营运柴油货车的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规范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明细表》(附后),于8月4日(周日)18时前发至以下指定邮箱(樊城区:*********@qq.com)。
附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024年报废更新需求明细表
樊城区乡村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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