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 2024 年餐厅食材供应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CT-LY-2024-08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 2024 年餐厅食材供应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预算控制金额 700000.00 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8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003)三标段; (004)四标段; (005)五标段; (006)
六标段; (007)七标段; (008)八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 一、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
3.2.2 四、五、六、七、八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3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 号)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002 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 一、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
3.2.2 四、五、六、七、八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3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 号)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003 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 一、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
3.2.2 四、五、六、七、八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3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 号)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004 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 一、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
3.2.2 四、五、六、七、八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3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 号)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005 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 一、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
3.2.2 四、五、六、七、八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3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 号)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006 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 一、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
3.2.2 四、五、六、七、八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3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 号)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007 七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 一、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
3.2.2 四、五、六、七、八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3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 号)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008 八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 一、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
3.2.2 四、五、六、七、八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3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 号)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 2024 年餐厅食材供应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
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2 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8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 2024 年餐厅食材供应商项目
2、采购编号:HXCT-LY-2024-08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总预算控制金额 700000.00 元/年。下浮率 5%
序号 标段 品类 预算控制金额
(元/年) 下浮率
(控制价)
1 一标段 新鲜牛羊肉、排骨类 90000.00
2 二标段 新鲜大肉、鸡蛋类 60000.00
3 三标段 蔬菜类 150000.00
4 四标段 调料类、面点类 85000.00
5 五标段 米面油类 70000.00
6 六标段 肉类(冷冻肉类) 55000.00
7 七标段 冷冻食品类 130000.00
8 八标段 肉类(冷冻、新鲜肉类) 60000.00
备注:本项目以下浮率为控制价,供应商下浮率低于控制下浮率的,其投标无效。
6、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 2024 年餐厅食材供应商项目,其中:
一标段:新鲜牛羊肉、排骨类;二标段:新鲜大肉、鸡蛋类;三标段:蔬菜类;四标段:调
料类、面点类;五标段:米面油类;六标段:肉类(冷冻肉类);七标段:冷冻食品类;八
标段:肉类(冷冻、新鲜肉类);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7、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1 年(合同到期后,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
可直接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
8、服务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8 个标段
注: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供应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
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 一、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
须附承诺书)。
3.2.2 四、五、六、七、八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并承诺无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
3.3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2021】11 号)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
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9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2 室。
3、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售价:磋商文件每份 100.00 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或公告页面。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
通知书时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以上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坦克路与科文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西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729119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2 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783798512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0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涧西小学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坦克路与科文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729119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2 室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78379851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