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703强清1号委托评估事项邀请函
2024赣0703强清1号委托评估事项邀请函
江西联合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委托评估事项邀请函
专业机构信息库内各评估机构:
2024年7月4日,南康区人民法院根据清远市浚安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联合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15日指定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清算组。
为准确掌握公司资产价值,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司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评估。本次委托评估的资产主要为公司的车辆等固定资产(具体以资产清单为准),为保证强制清算工作稳步推进,费用收取需控制在1万元以内,评估时间需要在5日内完成。清算组将根据各机构报价情况,以价低者得为原则,参考评估报告完成时间、机构业绩等因素,由清算组与法院商议后确定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评估目的:对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评估,为清算组办理案件提供依据。
2、评估时间:报名机构需承诺在接受委托后5日内完成委托任务。
3、报名的专业机构需承诺本案的最高收费(以元为单位)。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实际收费不得高于其承诺的最高收费,同时承诺本项目不收取任何前期费用,报价费用将在强制清算案财产分配阶段支付。
4、如本案后续转破产清算程序,需重新出具调整评估基准日后的评估报告,且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5、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8月4日下午5时止。
6、报名材料:填写“江西联合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评估事项专业机构报名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内容并盖公章密封(未盖公章及密封无效),送至江西省赣州市赞贤路65号紫金广场A栋5楼,收件人:唐翠霞,联系电话:136*****301。
7、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联系:唐翠霞,136*****301。
8、报名申请表模板附后。
报名截止后,清算组将在法院的监督下,确定本案的首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届时将结果回复各机构。
江西联合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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