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雄安体育中心运营合作单位招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雄安体育中心运营合作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雄安体育中心运营合作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雄安体育中心运营合作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选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选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选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选公告
七、其他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选人”)对雄安体育中心运营合作
单位进行公开招选,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招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招选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2 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东北部
1.3 项目概况:
(一)项目介绍
雄安体育中心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东北部,是启动区标志性建筑之一,项目总占地面积
525 亩,总建筑面积约 18 万平方米,主要包含一场两馆(31300 座的体育场、10000 座的体
育馆、2000 座的游泳馆),室外空间主要包含体育场南广场(约 2.5 万平方米,可容纳约 30000
人)及田径、足球、网球、篮球、排球等室外运动场地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 25
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政府财政资金。
(二)区位概况
雄安体育中心项目地处雄安启动区北侧的创新坊与大学园片区,南侧紧邻雄安大学园图书
馆,同时周边分布首批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落地启动区的相关国有企业及高等院校,是疏解
员工、在校生体育运动的重要场所。其中紧邻的首批落地的四所高校——北京科技大学、北
京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北京林业大学已开工建设,同时周边两公里范围内涵盖
的科创服务中心、宣武医院等启动区多个重点项目已投入使用。
机场:距离大兴机场车程约 1 小时,高铁 20 分钟即达;
铁路:“四纵两横”铁路网向外连接北京、天津、石家庄。项目地紧邻白洋淀站,南侧近雄
安城际站,东侧近雄安高铁站,到达天津约 40 分钟、北京约 50 分钟、石家庄约 60 分钟;
高速:紧邻京雄高速,南近荣乌高速,1 小时到达北京、天津等地。
1.4 招选范围:
与招选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在雄安新区共同成立由招选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控股的合资
公司,负责雄安体育中心项目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场地(所)、设施设备、物品等运营
管理。
1.5 合作模式:
(1)中选人与招选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双方成立由招选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控股的合
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运营期内,场馆交由合资公
司进行运营,按照国家、河北省属地政府及合同约定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开放,负责场馆日
常运营、招商管理、赛事组织及开发和增收创收等相关工作。
(2)招选人负责整体运营策略的制定、内部考核指标,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体育中
心运营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面监督合资公司的运营收入及支出等财务规划,审计工
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
(3)合资公司由招选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其他具体合作条款由招选人及中选人双
方另行商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
(2)业绩最低要求:
满足以下 1)、2)任意一项均可:
1)申请人在本项目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同时具有 1 项体育场及 1 项体育馆及 1 项游泳馆
在运营管理业绩,以上运营管理业绩可为不同项目。
2)申请人在本项目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具有 1 项总建筑面积超过 5 万平方米(含)或 10000
人座及以上的体育场馆在运营管理业绩。
注:①申请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正在运营的证明材料(须场馆业主方盖章);若所运
营的相关设施为申请人自有资产,需提供该设施的产权证明和自行运营承诺函(格式自拟,
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建筑面积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
②在运营指截止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项目仍处于供应商运营管理期内。
③申请人若提供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并能提供股权关系证明的,均予
认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名,须具有 5 年及以上体育场馆运营工作经验。并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
同、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保证明、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经验证明材料(须场馆业
主方盖章)。
注: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进行计算,如提供多个毕业证书,以不利于申请
人的条件进行评审。
(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 3 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选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 2 年内(从招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选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 3 年内(从招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
行贿犯罪行为;
5)因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 1 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15)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
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
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上述第 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
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
(6)其他要求: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若 2021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三、招选文件获取事宜
3.1 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
体造成的损失,招选人概不负责。
3.2 报名及招选文件获取:申请人免费获取文件须至少提供《授权委托书》盖章后的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
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获取文件日期”,
格式自拟,包含所要求的内容即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xiaoh6@sstc20.com,邮件标
题注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招选文件采用电
子邮件送达文件的方式发出,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申请人能及时获取招选文件,若发送邮
件的当天未收到招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招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
人,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
申请人自行负责(以收到申请获取招选文件的邮件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程序、时间获取本
招选文件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23 号);
4.2 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招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招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招
选人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招 选 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张市路 57 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312-5616806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 系 人:王晓鹤、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联系电话:0312-4078995,18810206052
电子邮件:wangxiaoh6@sstc20.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张市路 57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 系 人: 王晓鹤、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电 话: 18810206052
电子邮件: wangxiaoh6@sstc20.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