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樾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资审公告

兰溪樾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编号:E321*****131082*****001

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的兰溪樾居项目已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准[2024]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兰溪樾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西民便河绿化带,西至平安大道,南至项目用地,北至青岛路。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约41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84亿元。

1.3 工 期:270日历天,计划我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须提供等额担保,担保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施工至±0.00后支付该部分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主体全部封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且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利息)。

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和招标人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由第三方飞检机构对项目进行飞行检查(不低于5次),飞检机构按图纸及相关施工规范对工程质量考核,由招标人根据评分结果扣减工程价款。

(1)飞检得分在 90分以上(含 90 分),不扣减工程价款;

(2)飞检得分在 80-89分(含 89 分)之间的,扣减20万元;

(3)飞检得分在 70-79分(含 79 分)之间的,扣减30万元;

(4)飞检得分低于 70分(不含 70分),扣减50万元。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兰溪樾居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其中技术标部分不采用远程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具体评标方法请从附件中下载):

3.1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审(15分)

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文件≥12家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文件9-11家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文件5-8家的,取前5名;有效投标文件不足5家的,全部进入)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3.1.1 技术标评审(13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概况(项目主要情况、项目主要施工条件)、施工总体部署(项目施工总目标、项目分阶段(期)施工的合理顺序及空间组织、施工组织机构图)、施工准备、施工标段划分及其内容。 (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含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包含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地形状况;全部拟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的位置;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供电供水线路、排水排污管管网、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消防通道和办公、生活用房等;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没施;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保证措施;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及其必要说明。(1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量保证措施(①施工人员培训教育。②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性能、标准、技术参数与设计文件相符性;技术性能指标、检验测试指标与标准规范要求相符性;进场验收程序的正确性与质量文件资料完备性。③施工机械质量。);(2)安全文明保证措施(①环境保护措施②文明施工措施③安全施工措施④临时设施。)(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体施工准备计划(①技术准备:技术资料的准备、施工方案编制计划、试验检验计划等。②现场准备:现场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如临时生产、生活用房、临时道路、材料堆放场,临时用水、用电等的投入计划。③资金准备: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2)主要资源配置计划(①编制劳动力配置计划:确定各施工阶段(期)的总用工量;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各施工阶段(期)的劳动力配置计划。②物资配置计划:含机械设备及材料投入计划。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配置计划;根据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主要施工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2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工序施工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技术(如土方、基础结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范围、内容及方案。(1分)

(8)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包含以下内容:(1)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本项目可行的 BIM 实施方案,列出 BIM 实施重点及预期效果(建议页数2-5 页)0.5分;(2)提交应用于本工程的,三个不同角度的建筑单体的整体外观 BIM 模型图(建议页数 2-5 页)0.5分;(3)提交应用于本工程施工全寿命周期的三维展示BIM效果图,包括:土方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装修阶段等施工阶段平面布置展示(建议页数2-5 页)0.5分;(4)根据施工动态,通过 4D 施工模拟软件截图,体现与对应的进度计划的关联性(建议页数 2-5 页)0.5分;(5)利用 BIM 技术,通过 BIM 截图展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部署,包括现场作业区、现场办公区、安全体验区、质量样板区等(建议页数 2-5 页)0.5分;(6)利用BIM 技术,结合智慧工地,通过 BIM 截图展示AI 隐患识别、智能车辆识别、扬尘监测等应用部署(建议页数 2-5 页)0.5分。(3分)

注:BIM 模型图、BIM 效果图、软件截图、BIM 截图均为彩图,图片中不能体现单位名称、用户名信息、企业CI标识等不符合暗标要求的信息。

3.1.2 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1 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签约合同价、工程内容等。

(2)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3)投标人业绩与资格条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3.2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评审(85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

投标报价(82分):采用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 (含) 、92%-89% (含)范围内, 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 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若按上述办法仍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 98%;下浮率△取值范围为 6% 、7% 、8% 、9% 、10% 、11% 、12%;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项目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说明:1 、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5、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基准值=(A×70%+B×30%)×K3,k3=90%。注: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不扣分,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值 1%的,扣0.3分,最高扣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评标结束后,除计算性错误外,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异议、投诉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签约合同价、工程内容等。

(2)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4.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10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宿迁市数据局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电话:052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文策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恒翔银座7楼

联系人:谢文峰

联系人:李红

电 话:0527-********

电 话:189*****302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E-mail:/

E-mail:/

2024年08月02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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