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镜湖新区镜湖中心广场综合项目含规划馆、美术馆、民博馆建设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市镜湖新区镜湖中心广场综合项目含规划馆、美术馆、民博馆建设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市镜湖新区镜湖中心广场综合项目(含规划馆、美术馆、民博馆)建设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镜湖新区镜湖中心广场综合项目(含规划馆、美术馆、民博馆)建设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越发改(镜湖)项建〔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靠梅山江,南临横湖道路,地块西至九流渡,北至锦帆路。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室可部分计入容积率),广场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地下通道约60米。其中包括城市规划展览及体验馆: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规划展览功能面积约7100平方米,青少年体验及配套功能面积约7900平方米;美术体验馆: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民间博物馆: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面积5000平方米,施工中标价*****.2279万元。
2.3工程类别:结算审核。
2.4招标内容及范围:绍兴市镜湖新区镜湖中心广场综合项目(含规划馆、美术馆、民博馆)建设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具体为收集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对项目范围内容进行结算审核,经确认后出具审核报告,配合后续的主管部门的审计复核工作。
2.5招标估算价(审核基本费):约51万元。
2.6计划工期: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以项目最终送审价为基数计算。审核基本费以送审造价为计费基数
3.2服务费收费标准: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收费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5.2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中(工程结算审核)×60%的标准,作为基准价。即[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标准价的60%]*(1+中标浮动率)。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其中计费基数按送审造价计算,服务费用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因其它原因造成服务期延长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4.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今,时间以出具报告书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业绩。
“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注:业绩证明材料:
①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标底报价书或工程造价审定单(定案表)。造价以审定造价为准。
②合同要求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若合同涉及多项服务内容的,按完成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③若标底报价书无建设单位盖章的需另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土建或建筑))( 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绍兴市镜湖新区镜湖中心广场综合项目(含规划馆、美术馆、民博馆)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或审核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单位的投标。
4.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5日8:30 时至2024年08月09日17:30时,将以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材料如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法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2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收款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账号:686*****010*********,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注:投标保证金需由竞包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3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上午09 时 30分整,应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8号第六空间5楼开标室)。
7.4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8号第六空间5楼546室
联系人:蔡工 联系人: 陶建伟
电 话: 0575-******** 电 话: 135*****615
监督: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单剑峰
联系电话:0575-********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3日
标签: 广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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