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防汛抢险物资装备招标公告
岱岳区防汛抢险物资装备招标公告
泰安市岱岳区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岱岳区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交易编号:DY-ZC-********-02-01
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防汛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3120万元;
最高限价:76.3120万元;
采购需求:水泵、投光灯、船外机、冲锋舟、发电机、挡水板、防汛抢险工具车等(详情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日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依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开标前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鲁财库〔2007〕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4、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6、监督部门及电话:泰安市岱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0538-*******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经理,联系方式:0538-*******
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岱岳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区政府大楼
联系人:梁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堰北社区商业街B12东二层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电 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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