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研阶段现场气象专用观测站、地面铁塔观测专题招标公告
可研阶段现场气象专用观测站、地面铁塔观测专题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中国核建福建万安高温气冷堆核电项目可研阶段现场气象专用观测站、地面铁塔观测专题
招标编号:DLN16JFR329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6-08-22 17:00:00
联系人:申海莲
中国核建福建万安高温气冷堆核电项目可研阶段现场气象专用观测站、地面铁塔观测专题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 中国核建福建万安高温气冷堆核电项目可研阶段现场气象专用观测站、地面铁塔观测专题
2.2招标编号:DLN16JFR329C11506BD
2.3项目概况:万安厂址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万安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9′09.74″,北纬25°21′33.83″。厂址西北距福清市约49公里,距沙埔镇约15公里,距东镇约10.2公里。西南距平潭县约21公里,距敖东镇约12公里,距南海乡约7.1公里。距最近的村庄-万安高坪自然村约0.7公里(不排除现厂址向西移动的可能性)。
在万安核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厂址附近设立气象专用站,对厂址进行为期一年的气象观测。为掌握厂址气候状况及其要素变化规律,分析工程气象特性,确定厂址设计气象要素,设立核电厂气象专用站进行定点观测,取得厂址有代表性的原始观测分析资料,并为水工、水文和环保等专业积累基础资料。在厂址设立气象铁塔进行一整年的逐时连续观测。并通过统计分析,较准确的反映厂址地区,尤其是核电厂烟流可能释放高度内的风场、温度场结构和变化规律,为获取与大气弥散因子计算有关的气象参数和推荐大气弥散因子计算模式提供依据。
2.4招标范围:
根据高温堆电站项目进度的要求和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时间要求,建地面专用观测站和地面铁塔对厂址进行连续一年的塔层风、温连续观测、地面气象观测、低空大气探测工作。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福清市东瀚镇万安村
2.6服务期:按照双方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万安气象站、地面铁塔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6年8 月18日 — 2016年8 月22日
3.4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6 年9 月 13 日 9 :00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气象专用观测站、地面铁塔观测)。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1.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 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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