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白山市浑江区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CTTC-16YZYSG1386-1、2、3
一.招标条件
白山市浑江区2013-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山发改审批字【2016】1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市民生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环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白山市浑江区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编号:JLCTTC-16YZYSG1386-1);白山市浑江区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编号:JLCTTC-16YZYSG1386-2);白山市浑江区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编号:JLCTTC-16YZYSG1386-3);
2.1.2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1.3工程建设规模:白山市浑江区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22、29、30、45号楼)详见工程量清单;白山市浑江区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31、32、36号楼)详见工程量清单;白山市浑江区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三标段(34、35、38-44、46号楼)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一标段建筑面积:13741.76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12957.6平方米;三标段建筑面积:40439.32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七道江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31日,工期317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建筑业企业需按照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执行。(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山市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出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一、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8日9:00时,地点为白山市有形建筑市场(白山市住建局六楼会议室);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9日9:00时,地点为白山市有形建筑市场(白山市住建局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一、二标段为30万元人民币;三标段为80万元人民币。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民生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38*****878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E-mail:jlbidding@foxmail.com
联系人:郭先生
2016年8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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