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医院眼科及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

察隅县人民医院眼科及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

察隅县人民医院眼科及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
项目编号: 作者: 预算单位 发布时间: 2024-08-05 01:36:30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察隅县人民医院眼科及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察隅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序号

拟采购产品名称

拟采购产品预算金额

1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60万元

2

裂隙灯生物显微镜

50万元

3

手持式眼压计

5万元

4

直接眼底镜

1万元

5

眼科手术显微镜

70万元

6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含额镜、配套器械)

40万元

7

诊断型听力计

20万元

8

声导抗仪

30万元

9

间接眼底镜

5万元

10

光学生物测量仪

50万元

三、申请理由: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四、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五、论证时间:2024年07月03日

六、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单位

职称

证书编号

1

刘奇

得助律师事务所

律师

SC*******

2

张丽琴

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医师

SC*******

3

张雪琴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护士

SC*******

4

王杰文

沙湾区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SC*******

5

曹志林

乐山市人民医院

主任技师

SC*******

七、其它事项: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08月09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意见函。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08月05日-2024年08月0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论证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名 称:察隅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林芝市察隅县

联系方式:187*****1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眼科及耳鼻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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