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沙河乡人民政府本级房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沙河乡茅山村羊寺岩至三岔河公路硬化提档升级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房县沙河乡人民政府本级房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沙河乡茅山村羊寺岩至三岔河公路硬化提档升级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房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沙河乡茅山村羊寺岩至三岔河公路硬化提档升级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240*******_二
3、项目名称:房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沙河乡茅山村羊寺岩至三岔河公路硬化提档升级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8.******(万元)
6、最高限价:30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有效身份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有效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备案,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上登记;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书(采购人保留核查真实性的权利);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房县城关镇唐城路9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沙河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房县沙河乡火光村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千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房县唐城路90号
联系方式:199*****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辉
电 话:199*****315
标签: 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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