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送审服务招标公告
学位论文送审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学位论文送审服务
二、项目编号:F*******
三、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03室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180*****945
电子邮箱:suli@suda.edu.cn
具体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512-********
电子邮箱:hpma@suda.edu.cn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我校拟对申请授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监测,包括盲审评阅和抽检评阅。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现需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提供学位论文送审服务。
(一)项目概况
1.拟送审论文篇次如下:
博士学位论文(篇次) | 硕士学位论文(篇次) | ||
中文 | 外文 | 中文 | 外文 |
3500 | 50 | 50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送审数量为准。送审篇次=送审论文篇数*每篇论文送审专家人数(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每篇送审5位专家、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每篇送审3位专家、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篇送审3位专家)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技术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专业的学位论文评审平台,平台要求如下:
1.平台支持研究生院对学校、学院的送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与管理。
2.平台支持自定义评阅书功能。学校可以自行配置评阅书的打分规则、内容及版式;配置完毕后,学校可以预览和下载评阅书样例,也可以在线模拟专家打分操作以验证评阅书配置是否合理正确。
3.平台支持自动遴选功能。平台可以根据论文的类别、学科、研究方向、关键词等信息自动遴选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在自动遴选过程中,系统应显示自动遴选未开始、自动遴选成功、自动遴选失败、自动遴选总数、缺少专家总数等实时信息。
4.平台支持补充遴选功能。对于自动遴选无法找到合适评审专家的论文,则自动转入补充遴选,支持分词遴选方式和语义分析遴选方式两种方式相互切换,系统应给出论文自动遴选失败的原因,如专家拒评过多或无法匹配合适的专家等。此时,学校可以修改论文的研究方向再次将论文转入自动遴选,或通过自定义的遴选规则来手动选择专家进行评审。
5.平台支持预览和批量导出PDF格式评阅书功能。学校可以预览单个评阅书,也可以通过勾选或者查询操作批量导出评阅书;下载的论文评阅书应附带学校logo或平台信息等保护水印。
6.平台专家库专家人数一般不得小于15万人,且需要有教育学、文学、法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学、医学、药学、管理学等专业专家。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相关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及投标单位为其缴费社保的证明)。
2.服务方案: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科学、完整、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方案。
3.送审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必须为相关学科的博导,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必须为相关学科的博导或硕导。专家所属学校须与我校层次相近或高于我校。
4.送审周期:每位硕士论文评审专家接评后10天内反馈评审意见;每位博士论文评审专家接评后14内反馈评审意见。
5.技术支持:及时响应和解决学校提出的平台技术问题,保障学校学位论文评议过程中平台与评议专家间的信息交互,为学校学位论文自主评议工作提供辅助服务,协助学校解决在送评过程中遇到的平台操作问题。
6.归档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数据归档,供学校查看、下载。
7.保密要求: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除评审专家外的笫三方提供学校所提交的所有送审材料及相关信息,也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评审专家名单和评审结果。
8.其他要求:送审期间,不干扰学校专家遴选工作,不得透露学校学位论文评议专家个人信息,不得篡改学校学位论文专家评议结果。
(四)报价及结算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平台使用费、专家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需提供报价明细清单,学校根据各类论文送审篇次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根据实际送审篇次每半年结算一次。
(五)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注:
(1)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
(3)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4)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六、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分(10分)
1.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服务类)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③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10分。
3.其他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分。
(二)商务评分(45分)
1.资格证书(2分):投标单位平台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国家版权局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服务业绩(20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2021年7月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20分。业绩中须同时包含博士和硕士两类学位论文,只含一类不得分(同一单位多个业绩不重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3.论文送审数量(15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2021年7月以来论文送审数量进行评定: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总量达到15万篇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万篇,加1分,最高得10分;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总量达到30万篇,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万篇,加1分,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项目负责人(4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4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及投标单位为其缴费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5.拟派服务团队(4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每一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及投标单位为其缴费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三)技术评分(45分)
1.技术要求(15分):评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完备、稳定、便捷,高效,能满足学校实际使用中各项功能要求(须提供平台功能彩色高清截图)。
(1)平台功能多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偏离)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为无效投标。
(2)平台功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或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
2.专家库配置(16分)
(1)专家库人数(8分):投标单位平台专家库专家人数不得少于15万人。
15万<专家人数储备≤20万,得1分;
20万<专家人数储备≤30万,得3分;
30<专家人数储备≤40,得5分;
专家人数储备超过40万人的,每增加1万人加0.5分,最多加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根据评审专家覆盖双一流高校情况(4分)、专家库中博士导师数量(2分)及专家库每年度更新情况(2分)进行综合评定。
3.实施方案(10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工作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响应性、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方案针对性强、流程及方案合理可行、切合实际得10分;
方案针对性较强、流程及方案基本可行得6分;方案针对性一般、流程及方案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方案针对性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4.应急处理方案(4分):针对投标单位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分;方案较详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格式详见附件2、3,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一)投标文件一
1.投标函(原件)。
2.投标报价表(原件)。
(二)投标文件二
1.目录(投标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投标基本情况(原件)。
3.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偏离表(原件)。
4.公司简介(包括公司的资质、业绩、获得的荣誉等)。
5.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7)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6.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
7.服务业绩一览表(原件)及合同复印件。
8.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原件)。
9.平台功能彩色高清截图证明材料(原件)。
10.专家库配置情况(原件)。
11.实施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等(原件)。
12.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
特别说明
1. “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八、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8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4),售后不退。
九、报名: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于2024年8月20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5)发送邮件至suli@suda.edu.cn。
十、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邮寄(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4年 8月27日9:0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苏老师
联系方式:180*****945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03室(招标中心)
(二)现场递交
1. 递交时间:2024年8月27日8:30~9:00
2. 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
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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