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以下1宗地经村集体申请、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公告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证书等相关手续。

原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坐落

收回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证号

所有权人

丹阳市麦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延陵镇麦溪村

1383.75

办公用地

丹集用(92)字第C*****

丹阳市延陵镇麦溪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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