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以下1宗地经村集体申请、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公告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证书等相关手续。
原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坐落 | 收回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所有权人 |
丹阳市麦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 延陵镇麦溪村 | 1383.75 | 办公用地 | 丹集用(92)字第C*****号 | 丹阳市延陵镇麦溪村村民委员会 |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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