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第二次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第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08:35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6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晓芳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陈老师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晓芳 0591-********-808
附件:
附件1 (附件)三中艺术教育服务方案征集(第二次)报名表.docx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陈老师 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晓芳 0591-********-80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委托,就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标前服务方案征集,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需求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的艺术教育培训服务即将到期,为了学校艺术的良好发展,教育培训服务到期后,特继续申请2年艺术教育服务,项目最高限价62.72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柒千贰佰元整,服务需求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

教师数量

服务期限及要求

人均课时

课时费单价最高限价
(单位:元)

总价最高

限价
(单位:元)

资质要求

1

交响乐团

14人

2年,每周来校一次,每次两课时,每课时45分钟;

80课时/年

200

******

有执教资质,根据学校课程需求,随叫随到。

2

合唱团

1人

2年,每周来校一次,每次两课时,每课时45分钟

128课时/年

500

******

正高或同等,根据学校课程需求,随叫随到。

3

舞蹈队

1人

2年,每周来校一次,每次两课时,每课时45分钟

128课时/年

200

*****

有执教资质,根据学校课程需求,随叫随到。

项目总预算

62.72万元(陆拾贰万柒千贰佰元整)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

四、征集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8月5日至8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填写报名表进行邮箱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参与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参与资格。

(1)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

(3)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提供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4.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二)提交方案

征集方案提交:2024年8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1.方案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晓芳 0591-********-808

五、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包括项目名称、数量、预算单价和总价以及方案文本。

(2)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副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

a.正本单独装袋密封,除方案内容外,应将资质条件装订入正本,并加盖公章;

b.所有副本与电子文档一起装袋密封,袋子封面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应将资质条件内容剔除,且方案内容中不得有体现单位名称的信息,否则将按作废处理。

(3)本次征集方案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服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

注:提供证集方案的单位应对本公告载明的全部内容提供完整的方案,并列出分项报价及总价,未按此规定提供的方案将被否决。

(4)本次方案征集项目需满足3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征集方案,征集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后,方案征集项目提交征集方案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方案征集项目终止。

(5)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的方案将由本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出最佳方案。

(6)其他要求:

a.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

b.满足采购人拟采购服务内容清单所列各项要求;

c.针对采购人拟采购服务所列内容的基础上,在要征集的采购方案中应该要有更加全面、具体的描述,以达到作为政府公开招标采购要求;

d.在采购方案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或倾向性的关键词或内容条款。

(7)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费用。

(8)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9)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10)所有应征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11)最终入围方案的应征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上述公告中“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属于网站内容固定格式,不适用本征集公告。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艺术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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