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楼宇清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楼宇清洗项目
1.2项目编号: 商务学校-
******* 二、项目说明
2.1采购范围:根据学校部署安排,对学校的楼宇进行清洗。校园楼宇清洗:1、人工清洗知行楼、崇德楼、祥和楼、静和楼、知津楼等墙体等。
2.2预算金额:
******.41元。
2.3服务期:7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注:以开标后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5.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地点: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知行楼三楼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6号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校内)。
5.3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套。
六、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开标室);
6.2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6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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