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植物保护站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南宁市植物保护站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南宁市植物保护站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 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10:37 来源:南宁市植物保护站

为做好南宁市农区红火蚁防控工作,南宁市植物保护站将采购红火蚁防控物资一批,现就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市直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

二、项目内容:采购红火蚁防控物资一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供应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项目资金不超过20万元,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需提交);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附件2:响应文件纸质版;

(五)报价函;

(六)保密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能力的文件;

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8: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73号。

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七、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召开会议,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进行评定,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单位。成交供应单位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供应单位资格。

八、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对我单位造成损害的,其报价结果无效,且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市植物保护站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73号

联系电话:0771-*******,陈思妤。

附件:

1.项目需求

2.响应文件


南宁市植物保护站

2024年8月5日


表格名称
附件1 项目需求.docx
附件2 响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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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植物保护站 防灾减灾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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