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脑电图仪、亚低温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脑电图仪、亚低温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脑电图仪、亚低温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11 发布时间:2024-08-01

项目概况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脑电图仪、亚低温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8月12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QFYBJY*********-002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脑电图仪、亚低温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脑电图仪采购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台脑电图仪用于儿科病区儿童癫痫诊断使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__%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8月6日16:00时截止;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柯桥区金地商业二期17幢21楼);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qq.com%EF%BC%8C%E7%BB%8F%E5%AE%A1%E6%A0%B8%E5%90%8E%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5%B0%8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7%94%B5%E5%AD%90%E7%89%88%E5%8F%91%E9%80%81%E8%87%B3%E6%8A%95%E6%A0%87%E4%BA%BA%E9%82%AE%E7%AE%B1%EF%BC%8C%E4%B9%9F%E5%8F%AF%E4%BB%A5%E7%8E%B0%E5%9C%BA%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供应商代表需将单位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并注明所投标段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地址**********@qq.com,经审核后招标代理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也可以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2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柯岩大道778号)。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09:30

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柯岩大道77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15日09:30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柯岩大道778号),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柯桥区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王芳

质疑联系方式: 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柯桥区金地商业二期17幢21楼

传真:0575-********

项目联系人(询问):阮洁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97

质疑联系人:钱观火

质疑联系方式:0575-********/152*****14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监察室

地址:柯桥区

传真:/

联系人:高雪峰

监督投诉电话:05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疗仪 脑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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