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桥卫生院排污工程招标公告
星桥卫生院排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驿涛招[2016]028号 |
开标时间:2016-09-14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星桥卫生院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桥卫生院排污工程已由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元发改[2016]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星桥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星桥卫生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岩前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约88万元,具体详见预算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星桥镇星桥卫生院排污工程,具体详见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8656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市政公用工程单位为体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市政资质证书、房建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类(按闽建筑【2015】23号文规定)。 3.6.1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2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房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房建类、市政公用工程)低于60分的,以60分计取。 3.6.3对参与信用综合评价,但尚未首次承接工程项目(即评价系统没有企业的合同履约行为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数据)的投标人,其合同履约分、质安文明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相应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房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确定。 3.6.4对承接的全部工程项目结束合同履约行为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且没有新的工程项目参与评价的投标人,其合同履约分、质安文明分仍延续使用该投标人在结束评价时相应行为的季度平均分(房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直至重新开始评价为止。 3.6.5已公布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具溯及效力,即“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 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标项目中使用”。 3.6.6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房屋建筑类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明政务【2012】77号。 4.2.凡有意购买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8 月18日至2016 年8 月24日,每天上午08时30 分至12时 00 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 4.3.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 4.5.招标图纸另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提前三天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预定图纸,做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联系方式详后。 4.6.投标人获取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汇入指定账户,并清楚注明“名称及用途”(可简写),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投标文件同时上传;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的有关规定,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在签到时出示检查,且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 月14日9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873、****-********、400-850-3300。 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行政监督部门、市交易中心、招标人会同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三元区星桥镇星桥卫生院 ;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星桥镇 ,邮编:365000 ; 电话:135*****612 联系人: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阳光城80幢一层,邮编:365000 电话:****-*******,联系人:严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帐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045207。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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