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民医院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合作供应商遴选公告

融安县人民医院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合作供应商遴选公告

融安县人民医院 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合作供应商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查及遴选,诚邀有相关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推介,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互联网+护理服务1项。

三、遴选供应商数量:1家。 四、服务地点:融安县人民医院辐射5公里范围内区域。

五、服务范围:医院认可的护理服务项目。

六、服务时间:服务时间3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结束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合作,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实体办公机构、有符合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平台。

八、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将报名所需各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我院采购办邮箱,邮箱号:z**********@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互联网+护理服务合作供应商遴选报名”请务必按要求投递。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填写报名确认书(见附件1)。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报价表(见附件2)

(4)服务保障计划、质量保证方案(见附件3)

(5)服务团队、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4)

九、交流沟通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9日下午15时30分。

2.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融安县人民医院采购办(2号门诊楼4楼)。

3.电话进行沟通交流,了解相关信息。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融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324号

联系人:秦老师

咨询电话:0772-*******135*****358

十一、服务项目内容及报价

1.有实体医疗机构,具备家庭,社区巡查功能信息平台,信息平台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可独立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2.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已登记家庭病床、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项目,已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护理巡诊服务、护理服务已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含出院后延续护理服务)。

3.机构应具备“互联网+护理服务”线上申请、跟踪、评价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

4.机构具备上门服务的培训能力及完善的考核标准。

5.机构有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3年以上经验。

6.机构不收取医院的任何费用、有整套开展运行机制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7.机构能负责接单和派单工作,承担居家服务耗材及购买护士的人身保险,执行双人上门服务制(即机构1名工作人员+1名医院护士)。

8.除了耗材成本(耗材成本价格应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剩余费用供应商占比按不高于50%的劳务分配原则进行报价。(高于50%报价无效)

9.在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中标方承担。

附件:

附件1:

报名确认书

融安县人民医院:

我公司同意报名参加贵院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合作供应商遴选项的采购活动,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司(盖章)

2024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项目报价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元)

备注

1

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除了耗材成本(耗材成本价格应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剩余费用供应商占比 %

高于50%报价无效

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3:

服务保障计划、质量保证方案

由供应商按项目需求,自行编写针对本项目服务保障计划、质量保证方案。(提供内容必须真实、诚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附件4: 服务团队、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按项目需求,自行编写针对本项目服务团队、服务承诺。(提供内容必须真实、诚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标签: 护理服务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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