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心、处、司,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盐城市盐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市、区关于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制度贯彻,优化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探索“信易+”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建设,进一步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创建,系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和社会服务体系,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和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信用管理宣传力度
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最新政策和部署要求并组织实施,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学习宣贯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宣传,开展盐都交通信用主题法治大讲堂专题培训,为辖区内重点行业主体加强思想认识提供思想引领。同步协调区信用主管部门帮助做好交通运输企业失信记录修复帮扶工作,为行业失信主体减存量缩增量完善配套服务,增厚行业诚信氛围。
二、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应用
(一)配合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开展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日常“双公示”数据异常监测,保持交通运输领域“双公示”信息合规率达100%,杜绝数据迟报漏报。做好行业行政许可信用数据的归集、整理、月度统计和上报工作。提高“双公示”等信用数据报送质量。配合区信用办探索推进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保证数据有效归集、高效应用。
(二)持续推进“两客一危”、污染防治、港口经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应用,主动查询使用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将从业主体信用状况作为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提升信用应用影响力;开展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和结果应用,持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招投标和履约管理,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财政资金申请和货运车等交通新业态方面的管理应用。
三、提升信用评价应用效能
(一)深化信用承诺制在行政审批领域应用,完善配套信用承诺制实施细则。配合开展建设市场、公路养护等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奖补资金申请、评优评先等环节开展信用查询,试点推行专用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加大对本地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修复宣传工作,引导从业主体树立诚信兴商经营理念,积极帮扶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二)完成全区运输市场、港口经营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守信激励名单公布。将评价结果通过“信用交通.江苏”“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积极推进审管衔接,配合执法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关注对象实施精准监管。
四、培树诚信交通责任意识
(一)加强政务服务领域诚信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改革,推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加强招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招投标环节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完善公职人员信用档案,在公务员考核录用、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调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等环节开展信用查询。
(二)组织开展“诚信春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主题宣传,及时总结、报送、宣传信用监管应用典型案例。组织信用管理专题培训,提升交通运输信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培树行业重大诚信典型,健全完善行业诚信典型库,持续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扩大信用交通影响力。
五、推动“信用交通城市建设”
(一)按要求持续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建设,积极做好与市执法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信用办等部门协作,以深入做好行业信用治理为抓手,重点推进跨县域、跨部门的信用联合监管,着力解决我区“信用交通城市”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保障建设工作有效推进。
(二)依据省、市信用交通建设整体部署和重点任务情况,以专人负责-专会推进-专项治理的机制落实工作推进,紧扣时序保障全区“信用交通城市”建设情况成效,及时学习总结各级各地建设过程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推进工作质效提升,并定期对全系统信用建设情况和成果开展自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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