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湖村乡西龙岗村高位引水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湖村乡西龙岗村高位引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湖村乡西龙岗村高位引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县级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饶县湖村乡
2.2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11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施工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施工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8 日至2016年9月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点击(上饶市本级)(网址http://srggzy.jiangxi.gov.cn/srzbw/)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5各投标单位应自行勘察现场,了解施工环境,保证顺利进场施工及按时完工。
7.6 中标单位必须自己组织实施,不得转包,中标后按投标书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实行压证上岗且项目关键人员(项目经理)按规定考勤,在岗时间每个月不得少天20天,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金,工程实施期间以上人员的资格证、职称证与注册证等原件由招标人指定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压证管理。
8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县湖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上饶县湖村乡政府
联 系 人:王以华
电 话:138*****19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带湖路财富广场1栋11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6*****097
监 督 单 位:上饶县水利局
联 系电 话:
上饶县湖村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8日
本招标项目上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湖村乡西龙岗村高位引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县级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饶县湖村乡
2.2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11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施工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施工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8 日至2016年9月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点击(上饶市本级)(网址http://srggzy.jiangxi.gov.cn/srzbw/)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5各投标单位应自行勘察现场,了解施工环境,保证顺利进场施工及按时完工。
7.6 中标单位必须自己组织实施,不得转包,中标后按投标书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实行压证上岗且项目关键人员(项目经理)按规定考勤,在岗时间每个月不得少天20天,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金,工程实施期间以上人员的资格证、职称证与注册证等原件由招标人指定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压证管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县湖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上饶县湖村乡政府
联 系 人:王以华
电 话:138*****19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带湖路财富广场1栋11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6*****097
监 督 单 位:上饶县水利局
联 系电 话:
上饶县湖村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引水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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