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兴城市高级中学超市副食品及日用百货等采购及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TYZB-CS202404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高级中学超市副食品及日用百货等采购及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980000 元/年,招标人为兴城市高级中学。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城市高级中学超市副食品及日用百货等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
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城市高级中学超市副食品及日用百货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城市高级中学超市副食品及日用百货等采购及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有专业资质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2)供应商应财务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劳动纠纷;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包号。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 206-5 号 C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 206-5 号 C 室)
七、其他
一、合同履行期限:1+2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上年服务满意度达标,可依据
本次招标结果续签,以年度为期限,最多续签二年)。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高级中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高级中学
地 址:兴城市
联 系 人:王书记
电 话:0429-5928807
电子邮件:13998995456@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 206-5 号 C 室
联 系 人: 贲静
电 话: 0429-5818678
电子邮件: ty581867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