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芦港村文化礼堂电梯采购及安装
高桥镇芦港村文化礼堂电梯采购及安装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桥镇芦港村文化礼堂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
项目规模:1台电梯;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29.6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范围: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保险及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所有相关服务,并包括质保期12个月内的所有工作、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后3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委托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2)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且其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中有列明本次招标货物;
(3)投标人(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电梯产品安装维修(B级)资质证书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其它要求:①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②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自2012年8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制资格预审:投标报名时提交投标申请资料,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6年8月22日
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交易窗口(镇中心幼儿园南面,新丰路与环镇北路交叉口)
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委托代理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货物设备制造及安装投标申请表》;
3、附件:
■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制造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委托授权书(如需);
■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如需);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B级及以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B级及以上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注:1、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货物设备制造及安装投标申请表》格式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7.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0
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9月 7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9月8日 13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桥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芦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费主任
招标代理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北路318-1号二楼
联 系 人:刘丹
电 话: ****-********
附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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