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打包或分别处置,债权金额及有关情况见下表,债务人所在地均为天津市,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 债务人 | 保证人 | 抵押人/质押人 | 抵/质押物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费用 |
1 | 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君诚雅苑16-1-102在建工程(该宗地上其余在建工程未抵押)连同整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津(2020)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不动产权第*******号)。 | 579,040,000.00 | 74,755,580.73 | 3,024,885.00 |
君诚雅苑地下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 | |||||||
天津臻墨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持有的债务人5000万元全部股权质押。 | ||||||
2 | 天津天成制药有限公司 | 张立哲、张国基 | / | / | 34,851,737.03 | 37,959,234.88 | 197,630.00 |
3 | 天津市天恩实业有限公司 | 张勤 | / | / | 7,974,263.42 | 7,908,078.18 | 61,198.00 |
注:利息、罚息、复利及费用暂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自该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此表未附,另行计算。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原债权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支付价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债权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参与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史先生 02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 022-********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海路1号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查阅、垂询。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4年8月1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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