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02破5号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四次
2022桂02破5号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四次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 募 公 告
(第四次)
2021年12月7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矿建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于2022年3月9日指定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矿建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为尽最大努力挽救矿建公司,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于2022年4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广西福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福地投资公司”)中标成为矿建公司重整投资人,2022年8月3日矿建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福地投资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4日矿建公司、矿建公司与福地投资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2022年11月29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矿建公司重整计划,终止矿建公司重整程序。因福地投资公司未能在《重整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最后期限内将重整投资款支付到位,现矿建公司已依约单方解除原重整投资协议书,并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公告须知
1、本公告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平等适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重整投资人应认真细致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规则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本公告中所列明的矿建公司概况为管理人目前调查获知的情况,并不构成管理人对重整投资人的承诺。
4、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矿建公司概况
1、矿建公司于1975年12月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海蔚,住所地为柳州市柳邕路364号,股东为广西垚福贸易有限公司(占股62.55%)及其他十二名法人、自然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8*******。
2、矿建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投资置业(凭有效的资质证书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机械、钢结构、非标准件制造与安装;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及钨、锡、锑)、建筑材料、矿产品销售;厂房、场地、房屋、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租赁;锡、铜、鉬、铅锌、黄金、铁矿采选、销售(凭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
3、矿建公司的主要资产
(1)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等14项建筑施工资质,目前14项建筑施工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2)不动产:矿建公司名下拥有6宗土地及125处地上房产(部分房产没有房产证),均无抵押登记,但进入破产程序前部分土地、房产存在多起法院查封,现已全部解封。
(3)对外投资:矿建公司持有13家子公司的股权,但全部子公司股权均已为多笔债权设立了质押担保。
(4)应收账款。根据广西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清查审计报告》显示,矿建公司账面应收账款账面值178,464,570.89元、预付账款账面值3,315,563.51元、其他应收款账面值1,024,221,042.68元。
4、资产评估情况:管理人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矿建公司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目前已经完成评估。
5、负债及审计情况:管理人已经委托审计机构对矿建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目前已经完成审计。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报名方式
1、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信用记录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同意参与矿建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股东会决议复印件;⑥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函件;⑦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的证明材料和说明材料;⑧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具体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包括: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函件;
(2)向管理人递交意向重整投资承诺函,内容必须包括:①对于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性的保证;②承诺无条件接受遴选结果;③承诺在被遴选为重整投资人后以不低于其所提交投标方案的条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并执行;④承诺若提交材料不真实或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单方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或拒不完整履行重整计划时,同意管理人将已交付的保证金全部没收作为债务人财产进行分配处置。
3、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大厦A座十层;邮政编码:******;
(3)联系人:吴啸虎律师,189*****727。
四、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
(1)尽调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矿建公司的评估报告、债权申报和审查(复核)结论、纳税情况等明细资料的,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意向重整投资人缴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书面尽职调查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
(2)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调保证金为50万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尽调保证金汇入管理人的银行账户。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未缴纳尽调保证金,但愿意参与矿建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且符合规定的重整投资人条件的,可继续按本招募公告的规定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未缴纳尽调保证金视为该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对矿建公司尽调并同意按矿建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户名: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
(3)尽调保证金的使用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重整投资保证金。
(4)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招募公告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2、重整投资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拟对矿建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
(1)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矿建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为200万元(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重整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 2024年8月30日18时前将重整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达管理人账户时间为准)。
未按规定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户名: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
(2)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中标(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收到管理人出具的重整投资人确认函)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书。如该意向投资人拒绝按照其提交的重整方案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书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协议书签订后如投资人未按期付款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重整模式
重整模式为存续式重整或吸收合并式重整等其它模式:
(一)存续式重整,投资人出资收购矿建公司100%股权的同时获得矿建公司名下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资质证书,收购款金额根据投资人的判断自行决定,不设下限和上限。除此之外,投资人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出资收购矿建公司如下的部分或全部资产:
资产名称 | 位置 | 资产权证及现状 | 面积 (㎡) |
三块国有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 位于柳州市柳邕路 364号(矿建大院)两块国有划拨土地(不含已出售房改房和两家医疗机构占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 柳国用(2002)第 ****** 号 (办公、住宅用地) | 约*****.39 |
柳国用(2009)第 ****** 号(城镇住宅用地) | |||
位于柳州市柳邕路 364号(矿建大院)两块国有划拨土地(不含已出售房改房和两家医疗机构占用的土地)的地上建筑物 | 砖混(未出售房改房-住宅) | 127.84 | |
砖木(未出售房改房-住宅) | 1,004.73 | ||
砖混架空层(车库) | 100.81 | ||
砖混(无证建筑) | 10,754.47 | ||
砖木(无证建筑) | 14,906.86 | ||
钢结构(其它无证建筑) | 4,297.66 | ||
其他结构 -钢架棚、 简易(无证建筑) | 5,067.63 | ||
位于柳江区瑞兴路矿建二院(景祥苑),一块国有划拨土地(不含已建好并投入使用的1、2、3、4栋建筑占用的土地) | 桂(2022)柳州市不动产权第 *******号(城镇住宅用地) | *****.19 | |
位于柳江区瑞兴路矿建二院(景祥苑),一块国有划拨土地(不含已建好并投入使用的1、2、3、4栋建筑占用的土地)的地上建筑物 | 砖混(无证建筑物) | 1,380.59 | |
砖木(无证建筑物) | 15,159.10 | ||
其他结构-钢架棚、 简易棚(无证建筑物) | 215.36 | ||
矿建公司的机器设备、专利权资产 | 建筑起重机械(塔吊)、塔机标准节、标准节(塔式起重机配件)等 42 项,专利权5项,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另行了解。 |
对于投资人不愿意出资收购的矿建公司剩余资产(包括土地、房产、对外投资、应收账款等等)不纳入重整范围,由管理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变价处置后全部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各类破产债权。除收购矿建公司资产外,投资人在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亦需对付款时间、是否愿意留用矿建公司部分员工等具体问题做出安排。
除上述列明的资产外,2022年11月29日柳州中院裁定批准的《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对矿建公司其他资产已有处置安排的,按该重整计划继续处置;已经处置完成的,处置结果继续有效。
特别提示:因矿建公司原承接的某些项目尚未完工结算,以及某些老项目的未决事项等形成的或有事项,可能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因此,为兼顾重整投资人和广大债权人的利益,重整投资人可以在提交的重整方案中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预留一定比例的重整投资款用于备付税务风险,但预留款项的比例不能高于其重整投资款的50%(含本数),预留期限不能超过两年(含本数,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预留期限内如果矿建公司其它可用于偿债的现金不足以支付所欠税款时,管理人应动用备付款项支付欠税(包括预留期限内已接到税务稽查通知但在预留期限内税务稽查部门尚未下发处罚决定书的情形),如仍不足,则由重整后的矿建公司自行承担;如果预留期限届满,备付款项仍有剩余的,剩余的款项全部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如有)和破产债权。
(二)吸收合并式重整。投资金额和投资条件由投资人自行酌定。
六、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原则和开标评标方式
因本次招募投资人可自由选择所要收购的矿建资产及重整模式,各投资人的重整方案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故难以用统一的标准对各重整方案进行标准化的评判,所以,若同一种重整模式中有一家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且均满足本次招募的要求,重整方案具有可行性,则由管理人组织召开开标会,招标会上每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均有一次第二次报价的机会,由矿建公司债权人委员会遴选重整投资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择中标投资人和候补投资人。
若仅有一家重整投资人符合招募要求的,则由管理人直接报矿建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委员会决定是否确定该投资人为最终中标的重整投资人。
七、本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监督
本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772-*******。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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