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交警支队毒检仪和酒精排查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华市交警支队毒检仪和酒精排查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华市交警支队毒检仪和酒精排查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就金华市交警支队毒检仪和酒精排查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4-HW54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1 | 便携式唾液五合一毒品检测仪采购项目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3台 | |
2 | 快速酒精排查仪采购项目 | 60台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公告及获取
1、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其“质疑时效期间”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
2、地点: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
银行账号:018*****220*****。 (邮件报名发送至:**********@qq.com)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8月26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8月26日14:30时在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 闻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276号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琍 联系电话:0579-********(报名)、********(咨询)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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