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生猪出栏补贴项目的公示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生猪出栏补贴项目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的通知》(眉财建〔2023〕78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生猪出栏补贴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补贴资金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72.84万,拟安排129.75万元用于生猪出栏补贴,拟安排43.09万元,用于全区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贷款贴息。由于贷款贴息资金结余4.3万元,根据《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要求,结余部分贷款贴息资金可用于商品猪出栏补贴,因此,实际安排生猪出栏补贴资金为134.05万元。
二、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对全区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2023年11月1日以来出栏商品育肥猪给予补贴,补助出栏商品猪头数为*****头,统一按照30元/头的补贴标准补完即止。
三、实施程序
(一)发布出栏补贴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向各镇下发经区政府审签后的生猪出栏补贴方案通知,并在官网上公开发布。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由属地政府负责通知,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符合条件的本地生产经营主体做好出栏补贴申请和情况核实工作。
(二)数据上报及审核
各镇根据产地检疫登记表,产地检疫证明,认真按时间先后统计申请对象商品育肥猪产地出栏检疫数,做到数据准确真实,于2024年8月底前填报附件1,并由业主确认签字、镇人民政府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计财、纪检、畜牧站、畜牧兽医股等对各镇上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三)出栏补贴结果公示
由区农业农村局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出栏补贴使用情况在东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贴资金等,公示期限为7天。
(四)兑现补贴资金
公示期完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区级相关财政报账程序,兑现补贴资金。
四、其他要求
(一)如实申报
出栏生猪补贴关系生猪产业平稳发展,是一项惠农政策,各镇务必实事求是,准确统计按时上报有关数据,严禁弄虚作假,编造、虚增统计数据,套取、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二)特别说明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72.84万元。经过前期测算,分别安排43.09万元、129.75万元用于开展贷款贴息和生猪出栏补贴。但由于相关业主偿还贷款利息存在等额本金、等额本息两种还息方式,无法准确计算具体应补助贷款贴息金额,因此,需收集业主提供缴纳银行贷款利息流水进行核算,经核算,最终贷款贴息总补助资金为38.79万元,未超过43.09万元,结余资金4.3万元你,根据《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要求,若出现最终贷款贴息总补助资金不足43.09万元的情况,则结余部分贴息资金用于商品猪出栏补贴,补完即止。
附件:1.眉山市东坡区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猪出栏补贴申请表
2.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3.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的通知(眉财建〔2023〕78号)
4.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
标签: 实施生猪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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