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司拟对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ZKACG-2024-011)的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00
询价采购项目一览表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含税: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含税:元)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1 | 1-1 | 专项审计 | 1项 | 详见“第三章询价采购内容及要求” | ||
1-2 | 知识产权申请服务 | 1项 | ||||
1-3 | 咨询服务 | 1项 | ||||
备注: 1、对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应以包括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培训、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询价通知书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按文件要求写明不含税报价、含税报价及税率,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1+税率),报价经计算应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询价小组评审时以不含税报价进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成交金额以含税报价为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4.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2获取地点及方式:通过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查看下载。
6.采购文件售价:0元。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送达福州市鼓楼区中闽大厦B座9层,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于福州市鼓楼区中闽大厦B座9层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闽大厦B座9层
邮编: ******
联系人:姜小姐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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