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关于电器用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关于电器用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提高我院食堂整体运作效率和优化卫生环境,拟采购一批电器用品,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器用品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2300元
4、最高限价:2300元
5、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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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递交材料:

1、项目报价单;
2、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为法人时无需提供);
5、以上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公告发布日之后的查询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报价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标准及规定;产品由供应商送至我院指定位置,安装并调试完好,经验收合格后交货。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转包、联合体报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进行单个项目报价,同一个法人以分公司形式分两份报价参与报价的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
2、文件递交时间:上午8:00-下午17:30。
3、提交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海山村山边110号卫生院医技楼三楼办公室。(可邮寄)


五、评选办法:

1、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供应商,则由采购方根据具体的产品质量自行选择采购供应商。
3、本次询价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张贴于我院院务公开栏,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我院办公室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后,将与第一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第一供应商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信息发布媒体:

该询价公告张贴于我院院务公开栏。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80*****0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器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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