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财非税〔2024〕855号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春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财非税〔2024〕855号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春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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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收费项目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收费性质应收标准实收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金额(万元)支出金额(万元)备注
合计
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全额拨款 ○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收费情况
收费总体情况1.全年收费规模: 万元2.收费项目性质:□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其他收费3.收费对象:□涉企收费□涉农收费□涉教收费□其他收费4.票据使用:□财政票据 数量:□税务票据 数量:□其他票据 数量:5.上年度是否参加收费检查:□有 □无6.上年度评估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有(填报附件) □无
收费执行情况7.年度收费项目增加、取消或免征以及标准降低或提高情况:
□增加项目名称:标准: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文件依据:□取消项目名称:标准: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文件依据:□免征项目名称:标准: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文件依据:□降低项目名称:原标准: 调整后标准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文件依据:□提高项目名称:原标准: 调整后标准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文件依据:8.收费公示:□有 □无9.收费收入是否上交财政:□是 □否10.是否存在其他应上缴且未缴财政收入款项:□是 □否1.应缴未缴财政款名称及原因:
单位编码单位性质预算管理形式
财务负责人办公电话联系手机
票据专管员办公电话联系手机
领购时间票据名称领购数量(份)领购票据起止号码已用票据数量(份)作废票据数量(份)灭失票据号码
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长春市 2024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政府性基金专项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财非税〔2024〕855 号
市直各部门,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
现将《长春市 2024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
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春市 2024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
清理规范实施方案
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1 日
附件:
长春市 2024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政府性基金专项清理规范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放
管服”改革工作部署,通过全面深入清理涉企收费,规范行政事
业性收费行为,持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
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全市
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 2024 年度督查考核计划要求,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参照《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所列行政事业
性收费项目和《吉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所列政府性基金项
目,全面规范市直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
团体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为,加大对涉企收费的
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整治执收中存在的突
出问题,确保各项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好各项清理规范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迅速高效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各项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
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清费减负政
- 1 -
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牢固树立不落实涉企收费
优惠政策也是加重企业负担的监管观念,切实加强收费政策落实
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及时查找和
督促整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各项涉企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落地见效。
(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
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未经省政府及省财政、发改部门批
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违反规定擅自提
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
一律停止执行。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
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各执收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
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对
因收文时间滞后等原因导致多收的,应按规定程序将相关收费及
时退付缴款人。
(三)全面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化管理
对清理规范后保留市级在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
基金项目分别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
准等,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执收部门要将清单内涉
及本部门的收费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
收程序、法律责任、监督举报途径等,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
以及在收费场所对外公布,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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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国家、省向社会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
收费目录清单,以及相关收费优惠政策,及时调整完善我市相关
收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清理规范时间及任务安排
(一)全面自查清理规范阶段(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19 日)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填制附表 1-4,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
2023 年度涉及的收费情况及票据使用情况等有关内容开展自查,
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收费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是
否按规定时限停止征收以及是否按规定降低相关收费标准,是否
及时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注销、已领购财政票据缴销手续,是否
按规定要求公示收费情况、宣传清费优惠政策等。
自查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填报信
息形成正式的自查报告,并务必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前将本部门
及下属单位的材料(含自查报告及附表 1-4)汇总后加盖公章,
以纸质版形式报送至市财政局对应预算主管处室(如本部门及下
属单位均不涉及收费或使用财政票据的情况,也应报送空表并加
盖公章),再由预算主管处室一并汇总报送至市财政局非税处和
市发改委。
(二)专项清理阶段(2024 年 8 月 19 日-2024 年 9 月 16
日)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对报送的结果和意见汇总梳理审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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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依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自查结果,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清理。
重点对 2021 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的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
跟踪。
(三)公布目录阶段(2024 年 9 月 16 日-2024 年 9 月 23
日)
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在政府网
站、门户网站公布长春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
清单,各执收部门和单位负责在门户网站以及收费窗口明显位置
公布本系统、本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
单。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4 年 9 月 23 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完成后,由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将清理规
范情况,向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报告。
四、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
基金相关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
费标准。
(三)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系统)、所属事业
单位、主管的协会商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提出
清理规范的意见,按规定时限完成相关情况及统计表的报送工作。
- 4 -
(四)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
按照市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对本辖区批准设立及收取的行政事业
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工作,在 2024 年 9
月 16 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分别报送清理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清费减负工作作为本部
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各部门及各区(开发区)财政局、
发展改革局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国家和省目前及今后出台
的清费减负政策,明确职责分工,及时高效落实,高标准高质量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检查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双随机,
一公开”的要求,多措并举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将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
(二)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部门及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展
改革局要把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周密部署,结
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
清理范围和政策界限认真梳理相关情况,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及时跟踪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加强
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不按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及隐瞒不报
收费项目的部门或城区、开发区予以全市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工作责任
- 5 -
市直各部门及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要指定本
部门或本地区负责此项工作的专门机构,落实专人。市直各部门
要承担对本部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
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
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及情况。对各
部门报送的情况,将作为本次清理的重要依据,如有瞒报或漏报
的项目,将视同放弃相关收费权限,不予列入长春市收费单位目
录清单,对继续收费的按违规乱收费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人的行政责任。
(四)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
推进的工作合力。各部门开展工作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以及相
关数据信息要及时共享,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及时处理,
违法违规人员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件进行公
开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和市直各部门,今后收到国家和省
有关降费减负政策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转发至各执收单位。
对因收文时间滞后等原因导致多收的,应按规定程序将相关收费
退付缴款人。
(六)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和市直各部门,要通过开展涉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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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
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
过政府门户网站、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媒介渠道,加强政策宣传
解读,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附:1.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3.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4.年度财政票据领用情况报告表
5.收费及票据领用情况自查报告(模板)
联系人:王海博(市财政局) 电话:89865671
朴珈瑶(市发改委) 电话:8877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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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 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报送部门(公章):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由市直各部门下属各负责具体执收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将本单
位信息汇总至各主管部门统一填报。
附 2. 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单位名称(公章):
2023 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应收标准 实收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收费金额
支出金额
(万元)
(万元)
备注
合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收费项目”按照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公布的《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相关收费项目填写;
2、“收费性质”填写“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或“其他收费”。
附 3. 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2023 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单位名称(盖章):
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全额拨款 ○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
收费情况
1.全年收费规模:
万元
2.收费项目性质:□行政性收费
□事业性收费
□其他收费
3.收费对象:□涉企收费
□涉农收费
□涉教收费
□其他收费
4.票据使用:□财政票据 数量:
□税务票据 数量:
□其他票据 数量:
5.上年度是否参加收费检查:□有 □无
6.上年度评估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有(填报附件) □无
收费总体情况
收费执行情况 7.年度收费项目增加、取消或免征以及标准降低或提高情况:
□增加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取消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免征项目名称:
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降低项目名称:
原标准:
调整后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提高项目名称:
原标准:
调整后标准
全年涉及金额:
万元
文件依据:
8.收费公示:□有 □无
9.收费收入是否上交财政:□是 □否
10.是否存在其他应上缴且未缴财政收入款项:□是 □否
11.应缴未缴财政款名称及原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联系手机:
附 4. 年度财政票据领用情况报告表
2023 年度财政票据领用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编码
单位性质
财务负责人
办公电话
票据专管员
办公电话
单位负责人:
预算管理形式
联系手机
联系手机
领购时间
票据名称
领购数量
(份)
领购票据起止号码
已用票据数量
(份)
作废票据
数量
(份)
灭失票据
号码
填表人:
联系手机:



填表说明:1、“单位编码”即《吉林省财政票据领购证》第 1 页表格右上角“单位编码”栏内容,如“101.001”;
2、“单位性质”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3、“预算管理形式”填写“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
4、有灭失(因自然灾害、被盗、遗失等原因不复存在)财政票据的,同时提交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
政票据灭失的书面文件、灭失证明(如公安机关报案证明)及登报声明作废的省级报纸(全省发行
的报纸)原件;
5、请填写打印本表一式二份,同级财政部门和填表单位各留存一份。
6、仅填报纸质版票据领用信息,已开展电子化改革单位并使用电子票据的,填写除票据信息外的其他
基本信息即可。
附 5.收费及票据领用情况自查报告(模板)
2023 年度**部门收费及票据领用情况自查报告
(模板)
一、工作举措
列举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自查以来采取的工作举措。
二、自查结果
(一)收费情况
列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 2023 年度收费整体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标准、减免依据、收费
公示情况、收费收入上缴财政情况等。
(二)票据领用情况
列明本部门及下属单位 2023 年度领用财政纸质票据的
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财政纸质票据的领购情况(如领购
时间、领购份数、票据名称等);使用情况(使用时间、缴
款单位情况等);灭失和作废情况等。
三、问题及成因分析
分析本部门及下属单位 2023 年度在收费及票据领用方
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四、下步工作举措
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改进工作。
备注:自查报告仅为模板,各部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增添相应内容。

标签: 发展和改革 实施方案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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