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颗粒锅炉第四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颗粒锅炉第四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颗粒锅炉(第四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4-06-05-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颗粒锅炉(第四次)采购人为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颗粒锅炉1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技术条件
(一)技术标准。
热性能:GB/T*****-2017《工业锅炉热工作性能试验规程》
颗粒物:GB/T*****-1996重量法
烟气黑度:HJ/T398-2007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二氧化硫:HJ57-2017定电位电解
氮氧化物:(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定电位电解法
(二)维保条款。
赔付标准依据:
(1)验收入库时发生不合格产品:需更换新品。
(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及时维修处理。
(3)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赔付标准要依据相关办法具体列明赔付标准。
(三)安装地点及费用说明:安装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博林线二道河子村忠公屯铁路线路工区,该项目费用为含税费用,且己包含所有运费、安装、调试及配件费等必要费用。
(四)售后服务及要求。
锅炉出现质量问题,应2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使用及维修。
(五)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
1.质保期2年。
二、其他条件
(一)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须提供税率为不低于1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投标人(报价人)投标(报价)时须提供对应税率发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供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其他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行政许可及认证。
(1)行政许可。
①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相应有效的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②特种设备采购项目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
标的产品需具有由通过CMA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五年内(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二)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二年内(2022年至2023年)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5日 16:00至2024年8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 16: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齐齐哈尔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崔静静

电 话: 132*****921; 04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8月5日

,哈尔滨,齐齐哈尔

标签: 齐齐哈尔工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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