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广播电视发射新塔项目一期工程排危抢险防止次生灾害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次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重庆广播电视发射新塔项目一期工程排危抢险防止次生灾害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次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重庆广播电视发射新塔项目(一期工程)排危抢险防止次生灾害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次) |
采购人 |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17,080,000.00元)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服务内容 | 项目地点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开寺,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建筑面积4990.47平方米),后续拟实施排危抢险防止次生灾害工程。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测。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等,且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检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中介机构股东非广电集团员工及配偶、员工子女及其配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市住建委颁发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资质、建筑制品、建筑门窗(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CMA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本企业信用记录(加盖公章)。 请各中介服务机构按采购需求提供相关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作否决处理。 |
服务时限说明 | 根据采购人(委托人)要求开展质量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服务金额 | |
金额说明 | 参照《关于核定重庆市建设工程检验测试暂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4〕36号)单价,按照中选费率打折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专用工器具费、资料费、风险、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完成整个工程项目检测工作的费用。如收费标准上没有的检测项目,按照市场价格打折,折扣费率同中选费率。最终实际检测总金额超过******.00元时以******.00元结算。检测总金额不足******.00元时,按实结算。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8-08 10: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023-********)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重庆广播电视发射新塔项目(一期工程)排危抢险防止次生灾害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需求说明.pdf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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