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中湾江畔慢道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陆中湾江畔慢道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陆中湾江畔慢道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前发改投〔2024〕5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镇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584.09万元,建设规模:陆中湾江沿河现状水泥路、栏杆、绿化提升改造,慢道沿路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及沿河两岸夜景灯光提升改造等,建设地点:前湾新区庵东镇陆中湾江两侧,北起中心横路,南至七塘公路。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园路、铺装、景观构筑物及小品、绿化、给排水、电气工程等施工专业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元。
2.3 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陆中湾江畔慢道提升改造工程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1名,且无在建项目(注:园林绿化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外省市或部属单位调入浙江省企业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过浙江省人事厅确认后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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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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