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2*****240*****

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10,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监督管理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181*****71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址: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雷音村1组23号

联系方式:152*****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28-********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5日


相关附件: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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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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