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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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

(三)预算金额:1,449,5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本项目通过开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实现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6个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更专业的日常巡检监测与维护管理,更高效的故障处理、用户支持与系统应急保障,提升广州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水平。项目最高限价:144.95万元。运维管理服务期为12个月(2024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本项目需配备专职驻场工程师6名(包括项目经理1名、5名维护管理工程师),非驻场工程师若干(包括中级数据库工程师、中级系统工程师、高级开发工程师)。运维技术人员服务时间:工作日5×9小时专职工程师驻场开展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服务;7×24小时技术支持,非工作日10分钟内应急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运行维护管理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6个信息系统如下:一、广东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主要实现公安执法办案业务管理,流程审批,以及治安场所、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等业务管理。二、办公自动化档案库,主要实现历史公文的归档与查询接口,功能包括公文、和附件的查询与导出,并为智能办文提供文本数据的分析和计算能力。三、旅馆治安管理系统,主要用于管理全市各旅馆及其旅客住宿信息。四、公安内部WEB网站,包括:招警模块、公安内网综合信息门户及科技通信处网站。五、通用监控平台,自主研发的可对所有信息系统服务器状态、数据库状态、应用端口和接口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的平台。六、广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支撑平台包括:移动警务基础服务、移动警务基础应用,为全市移动警务应用提供基础平台支撑,提升移动警务应用建设的合规性、安全性、友好性。在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指导下,运维公司按照ITIL标准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的运维管理流程体系,完成本项目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项目承建单位需以ITIL4等级要求,建立一套运维技术框架与运作机制支撑各个应用系统的运维工作,为全局提供了一个实用的改进模型,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保持运维弹性和灵活性。新的运维模式必须将从处理故障的运维工作,升级为从数据入手预防故障发生的全方面体系。(具体要求见附件招标需求详细为准) 本项目通过开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实现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6个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更专业的日常巡检监测与维护管理,更高效的故障处理、用户支持与系统应急保障,提升广州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水平。项目最高限价:144.95万元。运维管理服务期为12个月(2024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本项目需配备专职驻场工程师6名(包括项目经理1名、5名维护管理工程师),非驻场工程师若干(包括中级数据库工程师、中级系统工程师、高级开发工程师)。运维技术人员服务时间:工作日5×9小时专职工程师驻场开展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服务;7×24小时技术支持,非工作日10分钟内应急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运行维护管理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6个信息系统如下:一、广东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主要实现公安执法办案业务管理,流程审批,以及治安场所、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等业务管理。二、办公自动化档案库,主要实现历史公文的归档与查询接口,功能包括公文、和附件的查询与导出,并为智能办文提供文本数据的分析和计算能力。三、旅馆治安管理系统,主要用于管理全市各旅馆及其旅客住宿信息。四、公安内部WEB网站,包括:招警模块、公安内网综合信息门户及科技通信处网站。五、通用监控平台,自主研发的可对所有信息系统服务器状态、数据库状态、应用端口和接口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的平台。六、广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支撑平台包括:移动警务基础服务、移动警务基础应用,为全市移动警务应用提供基础平台支撑,提升移动警务应用建设的合规性、安全性、友好性。在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指导下,运维公司按照ITIL标准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的运维管理流程体系,完成本项目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项目承建单位需以ITIL4等级要求,建立一套运维技术框架与运作机制支撑各个应用系统的运维工作,为全局提供了一个实用的改进模型,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保持运维弹性和灵活性。新的运维模式必须将从处理故障的运维工作,升级为从数据入手预防故障发生的全方面体系。(具体要求见附件招标需求详细为准) 1 1,449,500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8-05 17:07:08 ~ 2024-08-08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8-09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邓沛麟 ********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08月05日

查看项目详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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