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对收购的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

截至2024年7月31日,我公司收购的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资产累计债权总额143,560,602.35元。其中:本金64,866,679.06 元,利息合计78,693,923.29元。

贷款方式为信用、保证或抵押。清单如下:

利息截止日:2024年7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企业地址

债权情况

贷款

担保情况简述

本金余额

利息合计

债权总额

方式

1

陕西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东侧爱西华庭3幢*****

3,960,000.00

5,359,098.54

9,319,098.54

信用

2

韩城市新鹏煤化有限公司

陕西省韩城市

4,000,000.00

6,180,436.27

10,180,436.27

保证、抵押

抵押物为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16项、机器设备及设施45项。保证人为韩城市鑫隆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3

韩城市阳山庄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韩城市

3,989,722.00

7,927,330.93

11,917,052.93

保证、抵押

抵押物为动产。保证人为韩城市汇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市七彩生活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4

陕西金泰源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韩城市

3,000,000.00

6,314,161.84

9,314,161.84

保证、抵押

抵押物为机器设备。保证人为韩城市信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市信源兴矿业有限公司

5

无氧铜杆厂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650,000.00

31,208.94

681,208.94

信用

6

咸阳双龙房地产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933,860.00

44,838.09

978,698.09

信用

7

新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1,000,000.00

48,013.73

1,048,013.73

信用

8

云阳奶粉厂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790,000.00

37,930.83

827,930.83

信用

9

云阳造纸厂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1,702,783.06

156,354.37

1,859,137.43

信用

10

泾阳县泾河化工有色冶选厂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15,592,400.00

748,649.30

16,341,049.30

信用

11

泾阳铜材厂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4,685,000.00

224,944.31

4,909,944.31

信用

12

泾阳县电磁线厂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1,349,000.00

64,770.51

1,413,770.51

信用

13

泾阳县东发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1,000,000.00

48,013.73

1,048,013.73

信用

14

兴农工贸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1,172,000.00

57,577.13

1,229,577.13

信用

15

扶风县化工厂(扶风县化工一厂)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

1,239,180.00

60,877.51

1,300,057.51

抵押

抵押物为机器设备。

16

扶风县召公振兴木器厂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

1,016,150.00

102,523.91

1,118,673.91

抵押

抵押物为机器设备。

17

扶风周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

18,786,584.00

51,287,193.35

70,073,777.35

抵押

抵押物为机器设备。

合 计

64,866,679.06

78,693,923.29

143,560,602.35

合作意向

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秦先生、叶先生、刘先生、乔女士

联系电话:029-********、029-****************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9-*******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举报邮箱:cczcsxjc@163.com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4年8月5日

,陕西

标签: 房地产开发 资产处置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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