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鲜食木薯“桂木薯14号”M33、“桂木薯9号”、“桂木薯11号”使用权许可价格公示
关于鲜食木薯“桂木薯14号”M33、“桂木薯9号”、“桂木薯11号”使用权许可价格公示
鲜食木薯新品种“桂木薯14号”(M33)、“桂木薯9号”、“桂木薯11号”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选育所有,现将其使用权许可给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品种成果转化价格公示如下:
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为: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万元),实施期限: 2024年8月至2029年1月 。
公示截止日期至2024年8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内容并签字及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秀芹
联系方式:0771-*******
联系人:唐娟
联系方式:0771-*******
机关纪委:何文瑾
联系方式: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所
2024年8月2日
标签: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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